第九节-《江山物语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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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现令阿桂在浙江杭州府重新秉公而断,伊受皇恩日久,自不肯心存回护。但究系原审之人,著添派浙江布政使许维会同审理。许维办事认真,且位居浙藩任上,其见闻更真,自当秉公无所回护。

    “树春,把此道旨意发往军机处,让他们即刻传达至阿桂处。”

    “扎,奴才即刻就去办。”高树春边走边寻思着,这许维此次可能要倒霉了。你许维可是直接让老佛爷下不了台啊。

    谕旨抵达之后,阿桂与许维自不敢怠慢,立刻在杭州抚衙召集所有涉案人及浙省三司堂官准备开审。

    由于有乾隆明确的旨意,阿桂审理此案时没有一丝的回护之意,审理得也快速,一日内便审结上奏:

    黄梅勒借吴荣烈等二千一百千文,又侵用田单公费钱及朋贴采买钱一万四千余文,而于原报亏缺谷价仅弥补四千余两。

    当退堂时,许维忍不住开起阿桂的玩笑,

    “我说桂中堂,您这是何苦呢。护着黄梅有什么好处?到头来还不是又要判他死罪。”

    阿桂臭着张脸,**地答道,

    “此案确实是老夫疏忽了,怎么,许大人是否要参老夫一本?若有的话,尽管上奏与皇上知晓,老夫接着便是。”阿桂不再搭理许维,扭头便出了抚衙。望着阿桂的身影,许维重重呸了口痰在地上,骂道,

    “老不死的就是架子大,不服输。你们这般老一辈的早就该激流勇退,到现在还死赖在军机大臣的位上不想离开,真不要脸。”

    有乾隆的旨意在,大学士、军机大臣和坤等遵旨迅速核议,认为应如大学士阿桂等所奏,将黄梅即于该处正法。

    乾隆立即批谕:黄梅著即处斩。

    这一天是九月十九。

    十月初二,浙江巡抚伊龄阿接奉将原任平阳县知县黄梅即行正法的旨谕,即命浙江新任按察使孙栝会同抚标中军参将吴秉钺监提官犯黄梅,绑赴市曹,当众斩首。

    黄梅长子黄嘉图虽未查出确实劣迹,但以其‘既有石板铯浑号,则非安分可知‘为由,命‘即行发往伊犁充当苦差‘。

    黄梅以下平阳县书吏胥役叶久、黄茂森、朱秉忠‘照不应重律,杖八十,再加枷号两个月‘。

    黄梅的同官和上司中温州知府范思敬刑罚最重。

    和坤等核议时认为阿桂等所拟‘发往军台效力‘尚不足蔽辜,从重改为‘发往伊犁,自备资斧效力赎罪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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